台中市議會今(21)日進行第4屆第7次定期會市政總質詢,市議員張玉嬿、謝志忠、王立任、黃守達關心「共享運具」營運管理問題。台中市政府說明如下:
交通局表示,業者營運前須向交通局提出申請,規劃專屬服務區與儲車空間,並非可任意投放車輛。若業者未依規妥善調度或過度集中停放,影響市容與交通,市府可依「台中市共享運具經營業管理自治條例」裁罰。
交通局指出,為強化「共享運具」秩序管理,市府持續透過線上管理平台加強掌握查核運具分布與停放狀況;另也提醒民眾使用「共享運具」仍應注意交通法規,避免超速或違停,影響自身安全與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