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媒體報導「摔壞直升機遭免職飛行員翻案成功」一事,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於115年5月19日發布嚴正聲明,強調為維護國家飛航安全及部隊紀律,將針對該判決提起上訴。這起引發社會高度關注的案件,源於109年4月7日NA-103直升機事故,當時擔任訓練機機長的王姓飛行員,被指控在執行任務時罔顧飛行紀律,不僅違規搭載共勤機關人員,更在緊急科目訓練中未遵循操作教範,最終導致飛機失控墜毀,造成國家高達324000000元的鉅額財產損失,更嚴重威脅機組人員的生命安全。
空勤總隊引述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的專業報告指出,事故主因在於正駕駛對尾旋翼失效的操作程序認知不足,且在關鍵時刻未將雙腳置於方向操控舵板上,導致航機失控。總隊認為,王員的行為已構成嚴重的「怠忽職守」,嚴重影響飛行紀律及任務執行,依規定予以2大過免職處分,完全符合依法行政與比例原則。對於更一審判決指稱總隊「管理缺失、一味卸責」之見解,空勤總隊表示完全無法認同,並直言若發生重大事故卻無須負責,將導致飛行紀律蕩然無存,產生負面的連鎖效應。
身為肩負國家救災救難重任的單位,空勤總隊強調每一位飛行員與每一架直升機都是珍貴的國家救難資本,對於飛安必須堅持「零容忍」的底線。總隊表示,行政訴訟的結果並不會動搖其捍衛紀律的決心,未來將備妥更詳盡的事證提起上訴,務求導正視聽並確保國家救難資產的安全。這場法律攻防戰不僅關乎一名飛行員的職涯,更觸及了國家公權力在維護公共安全與內部紀律間的權衡,後續發展備受各界矚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