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地檢署於115年5月19日針對近日引發社會關注的桃園市長參選人助理遭性騷擾案,展現極高的辦案效率與執法決心。檢察長張春暉對此案甚為重視,第一時間便指派婦幼專組檢察官舒慶涵指揮桃園市警察局八德分局深入調查。根據檢警掌握的資訊,55年次的呂姓被告於5月16日晚間,在桃園市八德區一處海鮮餐廳內,趁著該名女性助理陪同參選人進行基層拜會時,涉嫌對其施以搭肩、拉手等逾越分際的身體碰觸,嚴重侵犯女性身體自主權。
檢方於5月18日晚間通知呂男到案,經檢察官訊問後,認定其行為已觸犯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第1項之強制觸碰罪,且犯罪嫌疑重大。儘管檢方評估尚無羈押之必要,但為彰顯對此類犯行的嚴正立場,最終諭知呂男以20萬元具保候傳。此一處置不僅是對被告行為的法律評價,更傳遞出司法機關對於維護性別尊嚴的堅定態度。
桃園地檢署強調,尊重女性是文明社會不可或缺的基石,任何形式的性騷擾行為皆非社會所能容忍。檢方將持續秉持嚴正執法的立場,對此類案件絕不寬貸,並呼籲社會大眾應共同守護身體自主權,切莫因一時衝動或心存僥倖而以身試法。在選戰氛圍漸濃的當下,這起案件也再次提醒各界,唯有彼此尊重並恪守法律界線,才能真正營造一個安全、平等且健康的社會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