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議員陳政顯在議會質詢時,要求交通局全面盤點「12米以下道路」的標線劃設標準,尤其是8米、10米這類住宅區道路,現階段有許多地方雙黃線一畫就是整段路段,結果道路路邊有車輛停放,同側行駛中的車輛幾乎一定得跨越雙黃線才能通行,這樣的狀況就成立違規的行為,讓民眾十分無奈。
現在檢舉案件非常多,民眾只是正常會車、閃避路邊停放的車輛,就可能被民眾拍照檢舉並收到罰單。收到罰單後,大家都會覺得無奈與憤怒,有誰會停下車來等路邊停放的車輛開走後再通行?如果依據現行的法令不能跨越雙黃線的規定,整條路將都塞住,不用走了!民眾也會怨懟市府在搶錢、讓民眾荷包失血。
很多路段根本不是駕駛故意違規,而是道路標線劃設沒有仔細考量,造成現在多種亂象。
依據現行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騎樓不能停車,車輛移往路邊停放,立刻出現行駛車輛需跨越道路中的雙黃線才能通行的情況,但若路邊又全面禁止停車,台中市的停車空間又會更加供不應求。
陳議員認為交通局對於這個問題不能只回覆依法規辦理,而是應該認真檢討劃設雙黃線真正的目的到底是什麼,寬度12米以下的道路,路口雙黃線到底應該劃多長才合理、哪些路段應保留彈性,絕對不是有道路標線就好。
交通安全很重要,標線劃設也要考量實際用路環境與民眾使用需求,陳議員會持續要求市府全面盤點,讓交通管理更合理、更人性,不再讓市民擔心收到無奈的罰單。
